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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8120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4/1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0410
採購名稱 : 園區建物補辦建使照辦理消防等設施設備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794215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1,097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0
採購名稱 : 園區建物補辦建使照辦理消防等設施設備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加建
連絡人電話 : (03)3946061
傳真號碼 : (03)333318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3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4月1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4月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2,388 元
E-MAIL : v01704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凡國內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前揭須依消防法規相關規定由取得合格證書之消防設備師辦理簽證(簽證費用已含於契約價金)。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2日工程企字第 09500290910號行政規則解釋函辦理,有關各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補充規定如下: 1.本採購為位於本縣復興鄉(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並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採購第一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惟若有原住民廠商投標且為合格標並符合招標規定,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為避免單一原住民廠商承接過多案件致影響履約品質,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原住民廠商須於投標時一併提出「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投標時如未能提出者,視同為不合格標處理。 4.上述「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須提供之書面或證明文件,應包括原住民廠商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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