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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0205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0/14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02-HS015-1 採購名稱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行健樓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487310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8,687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HS015-1 採購名稱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行健樓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朱組長 連絡人電話 : (04)23726085分機415 傳真號碼 : (04)2372152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9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9月3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2年10月1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8,618 元 E-MAIL : jushome@nmail.hsjh.tc.edu.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2.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本案評審時間於資格標開標當場公布。
(一)資格文件:
1、押標金之單據:本採購之押標金金額、減收金額及繳納方式,詳政府採購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有關押標金及其他保證金之相關規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3、各種證件影印本: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I、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III、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可複數勾選,內容由主辦單位依採購案件性質自行修訂)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敘明證明文件,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請敘明證明文件,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4、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為機關審查用,廠商資格文件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投標人於該表填寫廠商名稱,合格與不合格欄由機關審查後填具,請勿填寫。
(2)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4)屬人力派遣性質之採購,投標廠商應檢附人力派遣業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提出)
(二)價格文件:(倘第8條未提供總標單者,建請刪除價格文件相關敘述)
1、總標單及標價清單:(機關未提供標價清單者,免附標價清單)
價格均以新臺幣為準,投標廠商應按最近市場工料價格正確填寫標單(含總標單及標價清單)。
2、總標單總額之中文大寫國字及標價清單(或估價單)阿拉伯數字或國字不相符時,以總標單總額中文大寫為準。
3、標價清單(或估價單)計價項目及數量不得更改,數量為一者,單價
可免填,複價仍應填寫,數量不為一者,單價及複價均應填寫,未依規填寫或蓋章者,機關得洽廠商說明,其單價調整方式由機關擇定。
4、投標廠商總標單之形式審認,總標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無效標:
(1)總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或設立名稱未一致。
(2)總標單未核章(應蓋廠商及負責人大小章)。
(3)總標單未依規定填寫或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
(4)標價超過預算(或固定金額)者。
(三)服務建議書及規劃設計圖說:應提送服務建議書 10份。(詳補充投標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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