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22 採購名稱 : 104學年度學生團繕委外供應勞務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國立中壢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141巷1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吳月桂 連絡人電話 : (03)4929871分機1610 傳真號碼 : (03)494109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7/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8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8月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萬元整 E-MAIL : jojo7043@ms.clvsc.tyc.edu.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團膳或餐盒食品製作相關業務)。2.3000萬產品責任保險。3.食品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證照。4.食品餐盒相關公會會員證。5.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徵選優勝者及以固定價格(每人50元)議約決標。
2.選取2家供應廠商,由各班以班級為單位,每2週固定輪流交換廠商。
3.評選時間:104年8月11日下午14時於本校行政大樓2樓第一會議室簡報,請自備筆記型電腦。
4.現場勘查: 評選會議前,資格合格廠商須配合本校之工作小組到製作廠房勘查。
5.履約時間及地點:自104年9月1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依招標規定送餐至中壢高商。
6.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5萬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招標文件清單表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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