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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6851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0/7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040027018 採購名稱 : (104)花蓮市中華、和平路及市區人行道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11704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2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027018 採購名稱 : (104)花蓮市中華、和平路及市區人行道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許曉蓓 連絡人電話 : (03)8322141分機236 傳真號碼 : (03)8336465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0月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9/1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0月6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10月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484,54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574227 E-MAIL : minipeipei@nt.hualien.gov.tw 廠商資格 :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及投標須知內容)。 | 附加說明 : 1.預算金額達一仟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相關規定如下:
(一)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電子檔依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電子檔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投標廠商應任選其中一種電子檔空白標單,辦理下列二事項:
(1)於價格詳細表中各價格欄位,鍵入該項目之價格。
(2)於資源統計表中,鍵入各項目之數量及價格。
(二)本府就招標文件中之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有所變更或補充時,除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外,得視需要更換電子檔,並要求投標廠商應確實按規定辦理。
(三)投標廠商完成空白標單鍵入工作後列印之,並將列印文件內總價以中文大寫填入標單預留欄
內;投標廠商應將列印文件裝訂成冊,並依規定將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填入預留欄及加蓋與投標廠商聲明書上印章相符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併電子檔裝入「標單封」內投標。
(四)投標廠商標單封內未附電子檔及列印文件者,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價格詳細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同。
2.其餘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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