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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50978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9/28 採購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採購案號 : 107-0380-1-032 採購名稱 : 高空作業車1台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42267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380-1-032 採購名稱 : 高空作業車1台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機關地址 :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3段21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翠華 連絡人電話 : (049)2984006分機434 傳真號碼 : (049)29818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9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9月18日 9:30 開標日期 : 107年9月1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E-MAIL : 290017@mail.ttl.com.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1.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2.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通訊索函:得於公告規定時間內,須酌收材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並附貼足郵資(約5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案名稱及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廠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廠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4.交貨期限:自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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