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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31632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1/17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採購案號 : ZX106091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桃園機場暨機場捷運A1站日製NUCTECH雙射源X光檢查儀14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3727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322,675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ZX106091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桃園機場暨機場捷運A1站日製NUCTECH雙射源X光檢查儀14部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郭世杰 連絡人電話 : (03)3834382 傳真號碼 : (03)3834429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9/19)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14日 14: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15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400,000 E-MAIL : kuo81911@dns.apb.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國外(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 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三、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日製NUCTECH雙射源X光檢查儀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已取得原供應廠商提供產品銷售、維修、供應備件、售後服務之授權證明書、曾承做與本案類似儀器之證明…等)。該證明文件須為原廠106年度有效之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投標廠商所附資格文件若為國外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經該國法院、民間公證人等公證或認證;另所附文件如為外文,須經翻譯為中文(繁體字)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六、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檢舉受理單位
本局督訓科: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電話:03-3832235,傳真:03-3931466。
內政部政風檢舉信箱: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所需用之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則本局將配合修訂,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但廠商不得以業經一次發包,作為請求核准或追加預算之理由。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未能於主持人宣佈開標時間起,15分鐘內辦理簽到完妥者,視同放棄。
截止收件日本局如因天災停止上班時,截止收件期限及開標日期均順延1日。開標當日本局如因天災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期則順延1日,開標時間不變。
本案以日曆天計算(所有日數均應計入)。
本須知、開標會議紀錄與投標文件,於簽約時均列為契約之一部分,其效力與契約同。
餘詳投標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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