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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3645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2/2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議會 採購案號 : 1050660276 採購名稱 : 議員會館浴廁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80839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660276 採購名稱 : 議員會館浴廁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花蓮縣議會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賴芷菁 連絡人電話 : (03)8226111分機1111 傳真號碼 : (03)8239163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2月2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1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27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27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23,253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E-MAIL : ccl@hlcc.gov.tw 廠商資格 : (一) 廠商資格及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設立本縣或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檢具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檢具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室內裝修業(檢具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或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
(二) 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當年度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其他詳如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一)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採購案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各項作業及範圍以現場為準。廠商得標後不得藉漏列或其他事由而要求變更契約或補償。
(二) 本採購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若因故停止辦公,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三)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出席,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 未到場廠商於比價、減價、議價時仍未出席,該廠商視為放棄比價、減價、議價之權利。
(五) 投標廠商未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允許投標廠商於機關規定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投標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或經說明仍無法認定投標廠商已付費領標者,不視為不合格標。若本案決標予該廠商者,依下列規定處置:
1.廠商於訂約期限前繳交「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其「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之序號未與其他廠商所繳憑據重複者,處該廠商領標「招標文件費」5倍之懲罰性違約金;與其他廠商所繳憑據之序號重複者,處該廠商領標「招標文件費」10倍之懲罰性違約金,惟經查證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者,則依採購法令規定辦理。
2.廠商未於訂約期限前繳交者,處該廠商領標「招標文件費」10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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