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6020470016 採購名稱 : 東引發電廠新增防音貨櫃型柴油緊供發電機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工務組工務課 連絡人電話 : (02)29340505分機113 傳真號碼 : (02)29343635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1/23) 前3版(104/11/10) 前4版(104/11/9) 前5版(104/10/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1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1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5,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萬元 E-MAIL : d602020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一般規定:(1) 本工程採國內標、統包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符合本須知七、2之規定。(2)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未達GPA門檻)。(3)投標廠商提出之具有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如為國外出具者,應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2‧基本資格:(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兩者之一),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下列 三項之一:CB01機械製造業或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或E604機械工程業。(註: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項目。如事業項目為代碼化實施前,請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2)持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3)具有承作能力證明:曾承攬發電廠用發電機組及其附屬機電設備安裝工作,且該機組已併入地區供電,具有業主發給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4)持有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持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繳稅證明代之。投標廠商資格請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之規定。 | 附加說明 : 一、 本案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電子檔)及其使用說明及設計規範與工程規範部份內容已更正,請詳更正公告文件-01。
二、本案更正公告文件-01於公告日起,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
三、餘詳本案原招標文件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