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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0211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1/1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採購案號 : A1050661SEC157 採購名稱 : 飛航服務總臺北部飛航服務園區106年度交通接駁車勞務採購-營業遊覽大客車21人座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25549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6,7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A1050661SEC157 採購名稱 : 飛航服務總臺北部飛航服務園區106年度交通接駁車勞務採購-營業遊覽大客車21人座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美玲 連絡人電話 : (03)3841311 傳真號碼 : (03)384130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0月2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1月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11月8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7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3千元整 E-MAIL : h3025@ms1.anws.gov.tw 廠商資格 : (一)資格條件: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營業遊覽大客車21人座(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得參加本標案之投標。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應含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一律電子領標。
(二)、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地點: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收發
2、郵遞投標者:請寄10592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三)、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親至本總臺秘書室出納以現金繳納者,以本總臺出納開立之收據依據投標須知直接置入於規定之標封內。
2、以現金存入或匯入本總臺金融機構帳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松山機場分行,戶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臺405專戶,帳號:05526000109,請將匯款申請書依據投標須知直接置入於規定之標封內。
3、以金融機構簽發本票或支票、保附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抬頭請寫「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並請依據投標須知直接置入於規定之標封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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