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52546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10/2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70920A
採購名稱 : 107年-110年新北市政府智慧里長系統改版與維運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79328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087,4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920A
採購名稱 : 107年-110年新北市政府智慧里長系統改版與維運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姜林小姐或資訊中心錢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2/8898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9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9/12) 前3版(107/9/11)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9月20日 9:10
開標日期 : 107年9月20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88,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為新臺幣15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2/08
E-MAIL : 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資訊技師事務所,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且四、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7.09.13更正公告] 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107年9月12日便簽辦理。 2.更正內容略以說明:本次委員名單更正為: (1)林裕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處長。 (2)江美琦 科技部專門委員。 (3)許佳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授。 (4)陳素如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科長。 (5)黃友隆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高級分析師。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07.09.12更正公告]: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107年9月11日便簽辦理。 2.更正內容略以說明: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八、(一)更正為「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保固維運服務、本案相關軟體授權、系統功能增修及現場輔導服務等事項;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90萬元」,並修正招標公告之「後續擴充」欄位及附加說明有關後續擴充內容,請詳修正後招標文件及更正公告。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07.09.12後續擴充更正]:(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保固維運服務、本案相關軟體授權、系統功能增修及現場輔導服務等事項;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90萬元。(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12條及需求說明書壹、五、專案履約時程與交付項目。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2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1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6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數位推廣科 錢小姐。4.電話為 (02)2960-3456分機8898。5.傳真為 (02)2964-1216。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