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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9825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2/1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採購案號 : pt1041112 採購名稱 : 中央台接見、看診室用鐵材等材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50755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47,505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pt1041112 採購名稱 : 中央台接見、看診室用鐵材等材料 採購類別 : 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機關地址 :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羅瑞達 連絡人電話 : (08)7785438分機124 傳真號碼 : (08)778293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1月1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1月1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4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7,000元整 E-MAIL : p32117@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相關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之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若廠商未檢附上述文件,則為資格不符合,無法參加比價、決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 | 附加說明 :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1.有第101條第1款至第5款情形或第6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3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2.有第101條第7款至第14款情形或第6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1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5)本採購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投標廠商需合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關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之規定。
其他須知:
(一)本採購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參加比減價時,廠商負責人未到場,可由授權人參加,需備妥授權書。
(三)開標後如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皆超過底價時,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逾越上開金額時,得洽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辦理結果,最低標價仍逾越上開金額時,應予廢標。
(四)機關辦理採購以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五)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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