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20 採購名稱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104年環境衛生暨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業務觀摩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李明珍 連絡人電話 : (04)8852121分機218 傳真號碼 : (04)881904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5月1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22日 14:00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22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8,000 元 E-MAIL : ch72@ems.chihu.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旅行業執照。
(二)公會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依法免繳設立證明、繳稅證明得免繳其證明)。 | 附加說明 : (一).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廠商之公開取得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評審方式: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2、以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
3、以序位法由評審小組委員,審閱廠商所提之企劃書內容,對各廠商之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再彙整合計各廠商序位,以序位總名次最低前三名且其總平均逾七十分以上者依序取得議約順位;序位相同時以第一名最多者,取得優先議約權;仍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4、無法決標時將不採行協商措施。
5、無廠商成為優勝廠商者,本採購案廢標。
(五).企劃書內容:
1.行程規劃內容:包括路程規劃、食宿規劃、參訪行程規劃、應變措施等。
2.全部行程及經費安排;如交通、食(地點、菜色)、宿(住宿飯店)等費用分析。
3.提供資源、服務品質及回饋計畫。
4.曾辦理其他單位類似行程簡介。
5.公司簡介。
企劃書提送方式:一律以A4紙張橫式繕打中文字體裝訂成冊各印製八份,於開標截止期限前提送。
(六).評審項目及配分(100):
1.報價內容合理性-各項費用及總金額(20)
2.住宿品質(25)
3.餐飲安排(20)
4.路程規劃含交通工具(15)
5.提供資源、服務品質及回饋計畫(5)
6.廠商如期履約證明(過去履約績效)(5)
7.廠商簡報及答詢(現場說明並解答評審問題時間 各十分鐘)(10)
(七).本須知及招標規範為契約條件之一,效力視同契約書之一部份,若有疑義,依相關法規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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