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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64871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7/31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H03111 採購名稱 : 103年度高雄市建構寧適家園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98422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8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H03111 採購名稱 : 103年度高雄市建構寧適家園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綜計科:黃橙紅;總務室:侯淑芳 連絡人電話 : (07)7351500分機2504 傳真號碼 : (07)735153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6月1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6月30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3年7月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 : june091@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須符合以下之ㄧ條件:
1.環境工程、技術顧問、管理、科學、科技顧問公司。
2.設有環境工程、技術、管理、科學、科技部門之一般工程或顧問公司,或國內財團法 人環境科學、工程或污染控制研究機構。
3.依法設立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社會團體,或國內相關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
(二)應徵機構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需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提供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其它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
1.擔任本屆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管理會或本屆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一職者,不得參加本計畫(請提供計畫執行團隊人員名冊)。
2.本採購案不得共同投標,亦不允許轉包。
3.除招標文件另有允許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外,投標廠商之全部或一部資格不得以其分包廠商具有者代替。
4.招標文件中若允許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則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分包廠商。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應以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取代,並經本局同意者為限。 | 附加說明 :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總務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總務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購買(網址:詳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投標文件收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1.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第80-1號信箱,或派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2.電子投標者:網址同「電子領標」,並需另備紙本12份計畫書於截標前送寄本局政風室。
3.請於信封書明「103年度高雄市建構寧適家園計畫」及廠商名稱、地址。
三、徵選日期:另行書面通知。
四、徵選地點:另行書面通知。
五、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八、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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