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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2496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2/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410600340-S06159
採購名稱 : 107年興三機風煙道及保溫大修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60328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73,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閏泰工程有限公司6,51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3410600340-S06159
採購名稱 : 107年興三機風煙道及保溫大修工作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機關地址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王昶鈞
連絡人電話 : (07)6912811分機3351
傳真號碼 : (07)6913849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0/31)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29日 16: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3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35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
E-MAIL : u32707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廠商。 (二)本工作投標廠商須提供『曾完成與本廠煙道檢修類似之維修完工證明及其可供充分審察的相關文件』供甲方審查認可。其內容須包括有: (1)風煙道風門檢修工作項目。 (2)風煙道、管路保溫檢修或安裝工作項目。 (三)承攬商(以下簡稱乙方)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出相關技術人力證明文件(含勞保資料)供甲方審查,乙方若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送甲方認可,甲方得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並依工作契約第十六條辦理沒收履約保證金。 (四)上述各項技術人力須為乙方在職人員(證明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單等),一人可同時至多具有三項(含)技術能力。且在工作施工期限內,甲方得隨時抽查乙方技術人力是否依約規定到廠工作,若未依約入廠工作,甲方得要求乙方於期限內立即改善,否則解除或終止契約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沒收履約保證金。 (五)其餘資格詳特訂條款(壹)三及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規定。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00萬,預算金額(不含稅)700萬元。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1.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押標金憑證(係指除現金外,廠商照本投標須知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方式繳納之押標金票據。5.切結書(為所僱用員工投保勞工保險………等)。6.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35 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撒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 107年01月30 日止並應依本工作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作之招標文件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2.pcc.gov.tw/下載領取二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台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一併給購買人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銀行匯款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0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填寫工作名稱及案號向高市永安區興達路六號興達電廠供應組總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臺幣 300 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聯絡資料疑義異議檢舉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一、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三、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四、興達發電廠電子郵政廉政信箱34163@taipower.com.tw電話:07-6912974傳真:07-6910681,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六、法務部廉政署專線電話:0800-286-586,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七、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其他〕一、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三、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四、本案現場規範說明請洽鍋爐組主機課課 朱志忠 先生,電話:07-6912811轉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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