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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3637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2/13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020090 採購名稱 : 平板電腦12台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37619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0090 採購名稱 : 平板電腦12台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亭君 連絡人電話 : (07)7256600分機8311 傳真號碼 : (07)711578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2月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2月10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2年12月1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元整 E-MAIL : NE02302@ntbk.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納稅證明:
1.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領標方式:
(一)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郵遞領取: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平板電腦12台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押標金
押標金金額:新臺幣9,000 元整。
押標金之繳納處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出納管理股(除現金外,廠商得將押標金附於外標封內遞送)。
四、開標
(一)開標時間:102年12月11 日上午10時整。
(二)開標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三)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委託之代理人(須繳交授權書)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始得參加開標。惟開啟外標封前未到現場者或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依據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格等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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