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07-21-01 採購名稱 : 鹽埔鄉迎接2018年跨年晚會活動規劃執行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勝利路19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黃美莉 連絡人電話 : (08)7932126分機233 傳真號碼 : (08)793712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7月2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8月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8月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887,25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90000 E-MAIL : Ptts1001@ms1.gs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具有經政府立案之相關營業或工作項目合法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証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相關網站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若為學校免附證明文件;其屬個人執業者應檢附前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法人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曾辦理政府機構類似活動經驗者尤佳(有者請附佐證資料,無者免附)。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除上述文件外應含標單及標價清單)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企劃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 | 附加說明 : 附註:
一、投標文件澄清:投標文件如有需投標廠商說明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辦理。
二、參選廠商所提服務企劃書,入選時不予退還,未入選之作品參選廠商可於徵選當日會知主辦單位攜回7份,並由主辦單位存查3份,決標後未得標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依規定不予退還,廠商不得異議。
三、未依本須知各項規定辦理或未依限提出服務企劃書者不予受理。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招標機關僅提供處所與螢幕。
五、契約價金之給付(計費)方式、給付條件(即付款辦法)、履約(工作)期限、驗收方式、延遲罰款、履約保證金發還辦法及相關罰責等請詳閱本案契約書。
六、本徵選須知為契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案聯絡人:屏東縣鹽埔鄉公所黃美莉小姐,電話:08-793212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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