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TC104C095 採購名稱 : 2015藝術進區舞臺及硬體設備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康綺芬 連絡人電話 : (06)2692864分機506 傳真號碼 : (06)2993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8月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8月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 : apple1114@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應具有本案履約能力之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8份) | 附加說明 : 1.投標文件若係由宅配或快遞方式寄送者,「收件人」欄位請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以利本局統一收文。此外,為避免投標文件錯遞至局外其他機關(單位),致影響投標廠商權益,「收件人」欄位勿填寫承辦人之姓名。
2.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4年7月24日下午5時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
3.本採購案採固定價金方式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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