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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2308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1/22 採購單位 :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21007-1 採購名稱 : 「水綠桃花源-桃林鐵路及南崁溪周邊環境整體規劃」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61969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1007-1 採購名稱 : 「水綠桃花源-桃林鐵路及南崁溪周邊環境整體規劃」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呂聆均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5781 傳真號碼 : (03)332296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0月1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0月29日 9:00 開標日期 : 102年10月29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 : 077087@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景觀設計公司。
4.外國投標廠商具備本案專業技術,繳驗依該國法令規定登記或設立文件之中文譯本,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技師公會會員證
■技師執業執照
■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公會會員證
■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
■納稅證明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景觀設計公司。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公會會員證
■納稅證明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4.外國投標廠商具備本案專業技術,繳驗依該國法令規定登記或設立文件之中文譯本,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
■該國政府或公證且為我國駐外機構認證證明
■納稅證明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期初報告(工作計畫書)3份(含服務建議書及預定進度表)。
(二)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期中報告(可行性評估第一階段)15份,由機關通知辦理期中報告審查。
(三)於期中報告(可行性評估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15日曆天內召開專家學者工作坊,並於可行性評估完成(有可行方案),經本府核備後30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整體規劃期末報告15份,由機關通知辦理整體規劃期末報告審查。(本階段經機關審定後,配合提交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審核事宜)
(四)整體規劃期末報告完成後經本府通知續辦理成果報告(基本設計)起45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成果報告(基本設計)15份,由機關通知辦理成果報告(基本設計)審查。(本階段經機關審定後,配合提交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審核事宜)
(五)成果報告(基本設計)完成後經本府通知續辦理總結報告起20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總結報告15份,由機關通知辦理總結報告審查。
(六)總結報告經機關審定後30日曆天內,廠商應完成本契約書補充說明第二條第五項所規定「驗收點交事項」相關工作事項,由機關通知辦理驗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03-3322101分機5781)呂聆均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說明]:
一、依據本府城鄉發展局102年10月12日簽准案辦理。
二、修正本案投標須知第16條:十六、本採購:■(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 ■可以參與投標,並得公平參與(須一併列明國家或地區。機關如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
三、本案延至102年10月29日開標。
四、請廠商重新下載更正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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