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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8068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3/10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採購案號 : pt1060307 採購名稱 : 高屏區矯正機關收容人用鐵床組聯合招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55321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3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pt1060307 採購名稱 : 高屏區矯正機關收容人用鐵床組聯合招標 採購類別 : 採購-傢俱類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機關地址 :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羅瑞達 連絡人電話 : (08)7785438分機124 傳真號碼 : (08)778293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2月2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3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3月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466,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屏東監獄收容人鐵床組新台幣90,000元整、屏東看守所收容人鐵床組新台幣30,000元整。 E-MAIL : p32117@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設立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廠商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與招標項目標的相關之製造、供應或經銷等行業,均可參加投標。「若廠商未檢附上述文件,則為資格不符合,無法參加比價、決標。(配合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出示該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其他須知:
(一)本採購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攜帶公司大小章及身分證明文件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參加比減價時,廠商負責人未到場,可由授權人參加,需備妥授權書。
(三)開標後如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皆超過底價時,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逾越上開金額時,得洽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辦理結果,最低標價仍逾越上開金額時,應予廢標。
(四)機關辦理採購以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五)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開標時廠商負責人請帶身分證件及投標單所蓋印文相同之廠商商號及負責人印章,如委任代表出席亦請帶身分證件及與投標單所蓋印文相同之廠商商號及負責人印章並應提出授權委任書。
(七)本標價清單,應包含稅金,運什費,每次交貨數量及時間需經各機關各別通知送貨,如廠商延遲交貨各機關得另行採購,因此所發生之差額由廠商負擔。
(八)禁止得標廠商轉包,亦不得以不具備履行契約分包事項能力,未依法登記或設立,或依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之廠商為分包廠商,如發現有轉包情事,不發還履約保證金。
(九)本案採聯合採購分別獨立簽約,得標廠商若在任一機關發生違約因而解除其契約時,聯合採購各機關即解除契約。
(十)投標廠商應將投標須知、標價清單等詳細分析數量、單價分別列明於各項標價清單內,如因本身疏忽致發生錯誤,事後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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