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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0780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2/11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040064 採購名稱 : 公務車2 輛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34472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3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064 採購名稱 : 公務車2 輛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王仁政 連絡人電話 : (07)7256600分機8310 傳真號碼 : (07)7115783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1/11) 前3版(104/10/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7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8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5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第二項為新臺幣40,000元整 E-MAIL : NE01798@ntbk.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
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
http://gcis.nat.gov.tw)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
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
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三)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具有或承諾得標後於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於
高雄地區設有所投標項次服務站或維修廠之證明文件(詳招標規範)。
領標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
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2.郵遞領取: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
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公務車2 輛採購案」招標
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押標金及收受處所
押標金金額:第二項為新臺幣40,000元整,投標廠商檢附之押標金之
金額,與投標之項次不符且不足時,押標金即為不合格。
押標金之繳納處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 號7 樓出納管理股(
除現金外,廠商得將押標金附於外標封內遞送,並應標示所對應之投標項
次),以現金繳納押標金時,請敘明投標之項次,俾本局登載於押標金收
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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