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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33271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2/12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06-2-506 採購名稱 : 未成年人(或代理未成年人)辦理郵政儲金業務同意書等4種物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15103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6-2-506 採購名稱 : 未成年人(或代理未成年人)辦理郵政儲金業務同意書等4種物料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張瀚之 連絡人電話 : (02)23214311分機2313 傳真號碼 : (02)23969290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2月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1/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1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12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7,000 元 E-MAIL : chang.hans@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 附加說明 : [交貨期限]
交貨物料,一次交清。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儲匯處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294元;改正次數非本公司因素造成,逾2次改正者,第3次起每次加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罰款,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0日內交貨完畢。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及勞務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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