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E005 採購名稱 : 「連江縣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委託技術服務」暨「馬祖地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專案管理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李宗益 連絡人電話 : (0836)23242分機16 傳真號碼 : (0836)23114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2月1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2/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2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25日 17: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880,000 元 E-MAIL : bb1005.smart@gmail.com 廠商資格 : 1.廠商型態:得為學校(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機構、法人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書、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3.備註:
(a)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水資源、水利、土木等執業項目。
(b)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c)廠商為技師事務所,須領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d)廠商為公、私立大專院校者,不需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惟需出具該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e)有違反政府採構第一O三條第一項所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或做為決標對像或分包廠商。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款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f)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法令遭主管機關停權處分者,招標機關應拒絕其參加投標,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 附加說明 : 一、疑義及矛盾之處理:
若投標廠商發現招標文件有任何疑議時,應以書面方式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提出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次日起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者,以一日計。若投標廠商發現招標文件內容有前後矛盾之處時,投標廠商應瞭解「政府採購法優先於一般規定」之原則解釋為準,此類解釋除非投標廠商向招標機關事先聲明並經招標機關同意,否則不得視為最終之解釋。
二、本採購依招標文件所載金額採固定費用給付,不訂定底價;議價程序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議約),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
三、其他補充說明:
1.本招標文件係辦理「連江縣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委託技術服務」暨「馬祖地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專案管理計畫」二項計畫之限制性招標,基於計畫管理需求,採取合併招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撰寫服務建議書及簡報時應就二項計畫執行內容分別說明。
2.本招標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688萬元整,分別為「連江縣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委託技術服務」新台幣400萬元整,及「馬祖地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專案管理計畫」新台幣288萬元整;於完成決標後,該二項計畫採分別訂約方式辦理計畫執行。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5%。保固金額度: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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