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98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松山區104年度社區環境改造工程-寶清公園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渝翔或林佳蓉 連絡人電話 : (02)87878787分機115或892 傳真號碼 : (02)2761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9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31,000 元 E-MAIL : bh_ssda019@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需檢附-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需檢附-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需檢附-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需檢附-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4年6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02-87878787-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4年6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電子領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
5.決標日期:本案採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本所後續電話通知後召開評審會議,以經評審小組評定之符合需要序位依序議約,議約日期將再以電話通知,議約完成則依固定金額新臺幣23萬1,000元決標,預定決標日期為後續所排定之議約日期。
6.決標原則: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7.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8.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9. 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10.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1.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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