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505 採購名稱 : 彰化縣新庄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學校外訂午餐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508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二段5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陳欣伸 連絡人電話 : (04)7353267分機103 傳真號碼 : (04)736395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7月1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8月8日 15:00 開標日期 : 105年8月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02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50000 E-MAIL : jeep007007007@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經主管衛生行政機關稽查、抽驗、評鑑衛生優良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前項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第一項第一款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第一項第一款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第一項第二款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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