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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08869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0/20
採購單位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採購案號 : 1051007
採購名稱 : 既有建築物避雷針汰換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254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1007
採購名稱 : 既有建築物避雷針汰換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連絡人電話 : (05)6315219
傳真號碼 : (05)6365053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0月1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10/7)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0月18日 11:00
開標日期 : 105年10月18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97,842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60000
E-MAIL : longlung@nfu.edu.tw
廠商資格 :
1.合法登記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投標時應附具下列有效證件影本供審查(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聲明書。 (3)廠商應於投標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規定,繳交相關切結書。 (4)其餘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一)領取圖說時間方式: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至投標收件截止日止。 (2)上網領取: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圖說費新台幣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3)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另備書面文件。 (二)招標機關聯絡人:王賢隆;電話:05-6315219;傳真:05-6365053。 (三)標單無效之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投標單無效,標單無效之廠商,本校得要求其離開開標會場。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未用本校標單者。 5.標單未蓋印章或印章與印模單不符者。 6.字跡模糊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者。 7.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額或以鉛筆填寫者。 8.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9.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10.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11.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12.未依規定裝封或標封外未註明廠商名稱、地址者。 (四)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五)勘察工地: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工程圖說及文件,並自行前往施工地點詳細察勘,確實明瞭一切工程有關事項後參加投標,得標後不得藉詞于工地情形擅提異議。凡工程習慣應予施作不給價之附帶工作及所有細微部份,雖未在圖樣、標單及說明書註明者,但為完成本工程所不可缺者,亦應一併施工完竣,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 (六)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本工程如需繳納空污費由廠商先行代繳後檢據向本校請領,若有任何滯納金或逾期罰款等情事,均由廠商自行負擔。 (八)拆卸具殘值物品,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應交回本校並配合運搬至指定地點。 (九)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建築師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十)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排 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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