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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7613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3/3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4B07
採購名稱 : 104年度文山區鄰里道路設施單價預約維護暨災害防救第2批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9831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771,837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正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23,588,000
2益廣營造有限公司23,620,000
3安宏營造有限公司22,51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B07
採購名稱 : 104年度文山區鄰里道路設施單價預約維護暨災害防救第2批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如郁、莊智翔(353)
連絡人電話 : (02)29365522分機321
傳真號碼 : (02)29365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3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3月1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3月17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8,320,7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
E-MAIL : bs-cathy593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規定之廠商。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 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本案相關法令規定以光碟片提供(詳招標附件清單),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米婉如)(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電子招標文件100元。 5. 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均應將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 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 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6.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收取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 (三)保固保證金額度:按工程結算金額百分之[2]計算。 (四)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4年3月5日,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4年3月15日(不逾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五)預定決標日期: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4年3月17日 (六)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七)其它必要事項: 1.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採總價決標,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A.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新台幣28,320,700元)即契約之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B.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開工日至最後履約期限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C.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D.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本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2.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3.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80%,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之80%者,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依本府96年11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 09631956600號函修正) 4.本採購屬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將紙本文件(含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裝訂成冊,並在投標書預留欄位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後再併電子檔裝入「投標封套」(詳投標須知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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