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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2569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2/1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51207-2 採購名稱 : 106年度新北市政府高灘地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工程(第一至五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4336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1207-2 採購名稱 : 106年度新北市政府高灘地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工程(第一至五區)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先生/李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32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1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11/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7日 9:5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9,85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額度為新臺幣45萬元(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45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30 E-MAIL : aj4001@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公告]
1.原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頁尾新增「本文件係為廠商以電子檔案所列印」文字,詳更新後電子檔。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向本機關提報開工報告書,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06年12月31日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07年度新北市政府高灘地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工程」若未能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07年度新北市政府高灘地水電設施維護修繕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4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4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 李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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