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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9236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4/2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M05042P143 採購名稱 : 消防設備檢測暨維修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64875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1,1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GM05042P143 採購名稱 : 消防設備檢測暨維修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採購科 連絡人電話 :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 (049)278140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4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4月1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4月1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 : adsl.ordcpd@msa.hinet.net 廠商資格 : (1)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執照乙張(須為投標廠商之員工)及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
(2)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3條規定:檢附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證書(照)。
(3)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72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4月6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折扣率(或費率)報價、折扣率(或費率)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1)簽訂並經甲方書面審查合格,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1000萬元(含)以上,本案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一併送交甲方審查,俟甲方完成書面審查合格後,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始可辦理維保作業。 (2)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日次日起60日曆天(含)內,依附件2各式消防設備位置暨數量統計表完成檢測,並於完成最終檢測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檢附下列資料,送交甲方審查:a.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b.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c.消防安全設備改善計畫書、d.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表、e.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f.設備平面圖等相關資料。
(3)甲方依消防安全設備改善計畫書檢討、呈報消防設備維修品項(每批以50件為限),俟核准後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含)內完成消防設備維修項目備料交貨及檢附出廠證明,並以書面報驗,由甲方實施目視檢查及數量清點。
(4)乙方應自每批交貨品項驗收合格日起20日曆天(含)內完成消防設備維修作業,於每批完成維修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繕造「維修紀錄表」(附件4)1式3份。
(5)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或105年度維修付款總額度達本案契約預估金額上限新臺幣100萬元整,本契約自然終止。
8.餘詳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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