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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28397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9/18 採購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採購案號 : 1060018 採購名稱 : 坪林檔案室消防設備改善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76493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018 採購名稱 : 坪林檔案室消防設備改善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凡刃 連絡人電話 : (03)2160123分機4027 傳真號碼 : (03)216152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9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9月1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9月14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 : fjh343@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四十六點及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所載。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為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並經政府登記合格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者,其從業人員並應具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四) 投標廠商須檢附公司人員之資格證件(消防設備師(士)證照,含3年內複訓證明文件)影本備驗。
(五) 信用證明:需出具以投標廠商名稱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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