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0752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1/2
採購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
採購案號 : AAC1063015
採購名稱 : 法務部廉政署五至六樓層拆除、門窗及防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95901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9,2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AAC1063015
採購名稱 : 法務部廉政署五至六樓層拆除、門窗及防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江賜琳
連絡人電話 : (02)23141000分機2203
傳真號碼 : (02)2381123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10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0月1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0月18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26,435 元
E-MAIL : aac2203@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具有本案履約能力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且不在採購法第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方式: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本署署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開標時間係為辦理廠商資格審查時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得參加評審會議。 三、採購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委託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及工程竣工辦理結算且無待解決事項時止。 五、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有本案履約能力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且不在採購法第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另本案若涉及各類專業技師簽證部分,應委由相關專業技師辦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建築師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署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證明: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本項適用於以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機關團體投標之情形) (4)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二頁(正本)。 6、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即投標須知附件1第40頁,正本)。 8、服務建議書。 六實地勘察 (一)投標廠商得於等標期間至履約地點先行勘察瞭解。 (二)履約地點【博愛(二)大樓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樓服務臺】預定統一勘察時間106年10月13日上午10時。 (三)各投標廠商如需實地勘察請先與本署承辦人江賜琳小姐(02)2314-1000分機2203聯繫。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