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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7271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1/25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R07029P053
採購名稱 : 輻射式輪胎1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29017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178,8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冠侑實業有限公司44,045,760
2義坤金屬工業有限公司44,045,76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GR07029P053
採購名稱 : 輻射式輪胎1項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洪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 (02)27855432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月1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9) 前3版(106/12/29) 前4版(106/12/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月18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7年1月18日 1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8,383,6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5萬1,508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19
E-MAIL : puppy5168@hotmail.com.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或技術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投標廠商於執行本機關採購案件不得有延誤履約期限重大之情形【延誤履約期限重大之情形係指逾期天數或逾期計罰違約金達採購案件契約所規定得解約之情形,且該逾期係可歸責於廠商者】,由投標廠商檢附說明,保證無前述情形,本機關得予查證之;如未檢附者,視同不符合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將判定不合格)。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 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 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1月11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請於107年01月19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8.本案招標及決標方式:單價報價、單價決標(詳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三)。 9.本案交貨地點詳附件1-分送交貨清單。 10.本案採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商)方式辦理,對參加競標廠商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如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報價,則同意併列得標商,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併列之權益,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自標價低者,依序洽詢是否願意按決標價併列(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併列廠商之權益,廠商於開標後不得再行提出;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上揭廠商(含最低標廠商)以4家為限。 11.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2.本案係採購計畫修訂後第1次開標,仍受3家合格廠商方得開標之限制。 13.投標須知第37點原為併列得標商2家,修正為併列得標商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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