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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05206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8/5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文學館 採購案號 : 105-02-20 採購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文學發光特展」設計製作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85119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2-20 採購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文學發光特展」設計製作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蔡沛霖 連絡人電話 : (06)2217201分機2312 傳真號碼 : (06)221773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6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6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6月2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 : raye6738@nmtl.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應檢附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同意書。
7.服務建議書(計畫書)一式8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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