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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8322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1/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40910-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旅宿產業結合燈會活動輔導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74639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910-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旅宿產業結合燈會活動輔導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張君瑞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5264 傳真號碼 : (03)331401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9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9/11)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0月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10月7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 : 1001729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之營利事業單位。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無不良記錄者。
(二)應附文件:
1.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及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264)張君瑞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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