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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7819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0/28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04-60 採購名稱 : 新竹縣清潔車輛垃圾車(資收車)裝置後處理器(濾煙器)運行維護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3977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60 採購名稱 : 新竹縣清潔車輛垃圾車(資收車)裝置後處理器(濾煙器)運行維護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徐智星 連絡人電話 : (03)5519345分機5208 傳真號碼 : (03)553124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9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9月30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9月3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340,000 元 E-MAIL : 9999755@hchg.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關濾煙器之製造、租賃。
2.如為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法人組織或團體、環境工程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其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具有關環境檢測服務業、環境工程技術顧問業者。其有關濾煙器製造、租賃之部分,請以分包廠商資格提送審查(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辦理)。
3.如為共同投標廠商至少須有一家為濾煙器相關製造、租賃公司。 |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共同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亦同。
(二) 技術顧問機構者應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共同投標廠商亦同。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共同投標廠商亦同。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共同投標廠商亦同。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共同投標廠商亦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方式:親自購買或郵購。
(二)地點: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302竹北市光明五街六十二號購買或郵購。(郵購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且註明案件名稱。)
(三)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http:// 請參考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貳佰元;至本局親自購買者請付現金,郵購者可以郵政匯票、支票等方式繳付(支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開標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本局)
[其他]:1.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如廠商有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遭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其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2.本案採購案為分年編列預算一次發包,104至108年所需經費如未獲得新竹縣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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