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L1152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服務品質提升計畫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南區2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明茜 連絡人電話 : (02)25371099#3766 傳真號碼 : (02)878845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5年8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5年8月2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5年8月2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95,620 元 E-MAIL : dw359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本案有關長期照顧(護)、醫療照護、公共衛生、社工、教育訓練等。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長期照顧(護)、社會福利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得以學校官方網站截圖佐證)。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廠商確認瞭解責任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10.企劃書(含附件)1式8份。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押標金額度】無。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 請參考說明 /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本案前辦理第1次招標,因無廠商投標流標,現調整招標文件及採購金額等辦理第2次招標。
2.本次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參考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業經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8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 、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環境部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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