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hgjh1150906 採購名稱 : 花崗國中污水接管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4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志堅 連絡人電話 : (03)8323924#500 傳真號碼 : (03)8321846 更新公告日期 : 115年10月2日 原公告 : 前2版(115/9/18) 截止收件日期 : 115年10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5年10月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40,555 元 E-MAIL : slvincien@yahoo.com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下述之一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登記技師科別限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
(3)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以上符合資格之廠商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
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五)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 款
,本案第1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
格標或無法決標者,經簽准當場改成限制性招標,就投標廠商進行開標評審
(六)餘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公開招標不受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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