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5003-1 採購名稱 : 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汰換改善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 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蔡宜育 連絡人電話 : (06)7222150#202 傳真號碼 : (06)723035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5年8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5年9月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5年9月4日 12: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80,000 元 E-MAIL : bmsh202@bmsh.tn.edu.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詳招標須知第60點及資格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投標廠商如有未到現場者,視同放棄。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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