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056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草屯垃圾轉運站篩分打包物清運及處理計畫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卓弘斌、楊逸婷 連絡人電話 : (049)2237530#1518.1602 傳真號碼 : (049)2203843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12月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11/28)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2月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12月10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5,800,000 元 E-MAIL : ntepb123@mail.ntepb.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廠商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並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基本資格:取得合法登記或設立具廢棄物代碼【廢塑膠R0201】之再利用業者或廢棄物處理機構。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 附加說明 : | 廠商得標後須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或撥打電話(049)2222035#337(上網操作),即有專人服務協助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至金融機構或超商繳納。繳納後請將第一聯收據粘貼於契約空白處即完成納稅手續,另有第二聯可供記帳使用。
本次變更招標文件臚列如下:
(1)「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一)原「廠商應於決標日起並經機關通知日起開始至113年12月31日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為「廠商應於決標日起並經機關通知日起開始至114年3月31日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巨額採購效益之使用情形及效益評估」原「9.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為「9.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3)「投標須知」二十七原「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3年12月5日14時30分。」為「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3年12月10日9時00分。」、七十九原「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2月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為「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2月9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4)「乙標封」之開標日期原「113年12月5日下午2時30分、收件截止時間113年12月4日下午5時00分。」為「113年12月10日上午9時00分、收件截止時間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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