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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87780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9/19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3274P230 採購名稱 : 緊定套等7項(113-114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25332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29,738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JE13274P230 採購名稱 : 緊定套等7項(113-114年) 採購類別 : 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7)3346141#757817 傳真號碼 : (07)3330010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8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7/12)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9月1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9月1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2,050,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第1組新臺幣574,500元、第2組新臺幣550,500元、第3組新臺幣436,5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第205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11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205mpcab@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3年9月2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3年9月9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第1組(第1項):
(1)第1批: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將第1項採購標的500個(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 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俟合格後始得承製後續批數(上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餘各批: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12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5,000-10,000個為原則(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最後乙批通知數量未達5,000個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3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第2組(第2-5項):
(1)第1批: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50個日曆天以內將各項採購標的500個(各項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 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第2、3-5項)、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俟合格後始得承製後續批數(上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餘各批: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45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第3項2,000-5,000個、餘各項5,000-10,000個為原則,各項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最後乙批通知數量第3項未達2,000個、餘各項未達5,000個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27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第2、3-5項)、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第3組(第6-7項):
(1)第1批:乙方應自簽約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將各項採購標的500個(各項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 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第6項)、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俟合格後始得承製後續批數(上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餘各批: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9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各項5,000-10,000個為原則(各項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3個);最後乙批通知數量未達5,000個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3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併文件【最後處理品質保證文件(第6項)、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乙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終止;本案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4年12 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5.本案公告預算第1組(第1項):新臺幣19,150,000元整、第2組(第2-5項):新臺幣18,350,000元整、第3組(第6-7項):新臺幣14,55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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