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157B 採購名稱 :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113年即時影像傳輸系統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嘉新里1鄰經國路4段20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緊急救護科呂淑莉 連絡人電話 : (037)558119#1512 傳真號碼 : (037)558200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8月14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7/30)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8月1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8月20日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800,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230022@mlfd.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13年08月21日14時30分於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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