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3407366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就業服務輔佐志工暨就業服務人員場地及食宿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楊先生(招標)/李小姐(履約) 連絡人電話 : (02)22465066#1112 傳真號碼 : (02)22465066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7月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6/19)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7月12日 9:00 開標日期 : 113年7月1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76,126 元 E-MAIL : AA2086@ntpc.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或;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應檢附觀光旅館業執照),或;會議及展覽服務業〕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P.S.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前113年6月19日刊登第1次招標公告時,原投標須知中【「投標廠商評審須知」二、(二)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廠商不必簡報】,與【「評審委員評審評分表」之五、簡報及答詢】不一致,故修正「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內容。
二、陳上,本案投標廠商如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後續須出席簡報。因前述內容屬重大變更,故等標期及投標廠商家數相關規定比照第1次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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