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1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衛生保健工作人員制服及工作鞋採購案(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唐若菁 連絡人電話 : (049)2222473#101 傳真號碼 : (049)223398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4月2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5月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5月3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42,000 元 E-MAIL : tammy@ntshb.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與標的有關之行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審查表規定。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如遇議價(約)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權利。
2.投標廠商負責人得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或第3者)參加開標,但被授權人需當場交付招標文件之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被授權人始得代表投標廠商進行議價(約)之程序。若無提出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視同放棄上開議價(約)之權利。
3.開標日期經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4.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交之。
5.本件採購案內容詳服務需求說明書及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6.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7.本案倘辦理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
8.交貨地點:南投縣13鄉鎮市衛生所。
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公告更正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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