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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81968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6/7 採購單位 :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507-1 採購名稱 : 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二、三段暨光復路周邊路口及人行安全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39739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30,206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30507-1 採購名稱 : 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二、三段暨光復路周邊路口及人行安全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機關地址 :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行政室陳佩君或建設課廖逸佳 連絡人電話 : (037)462101#111或135 傳真號碼 : (037)46720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5月1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5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5月30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89,690 元 E-MAIL : peichan@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類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術機構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技師)
(3).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4).同業公會會員證。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類資格:(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年1月29日(89)工程企字第89002050號函佈之「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土木技師)
(1).技師執業執照。
(2).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 附加說明 : |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四、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六、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113年06月06日上午09時30分,依廠商投標順序辦理簡報,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事宜。
七、履約期限:(各階段期限皆以機關收文日為準,其期間之末日,若非為甲方上班日時,得順延至次上班日為之,逾期依契約第十三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一、履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由甲方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算並依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乙方同意於甲方通知日起規定期間內完成基本設計,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認可,並配合召開地方說明會及甲方審查會之需要派員簡報。
(2)乙方同意於甲方通知日起規定期間內完成細部設計,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認可,並配合甲方審查會之需要派員簡報。
(3)乙方同意於甲方核定細部設計內容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招標文件之草擬,且將有關招標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認可。
(4)前三子目之設計書圖文件如經甲方退回修正,乙方同意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修正完成,提交甲方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之文件,每款修正以一次為限,如未於一次修訂完成審查通過,則以逾期論,並自審查次日起計算逾期,至甲方核定通過日止。
(5)如施工中有變更設計時,乙方同意於甲方通知期限內完成變更設計預算書圖,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審核。
(6)於工程開工前提報監造計畫及監造工程人員予甲方;於甲方有意見時,乙方同意於接獲甲方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說明、修正或更換,並再報予甲方備查。
2.乙方應於接到甲方指定期限內迅速、明確解釋工程施工、材料品質等疑義及解決工程產生之糾紛及疑難問題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八、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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