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L11301003 採購名稱 : 「宜蘭演藝廳隔音門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9369115#106 傳真號碼 : (03)9360732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1月3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2月1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2月16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23,090 元 E-MAIL : stan04171@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與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任一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技師執業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5)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25天內提送基本設計書圖及預算書10份供甲方驗收,接獲機關通知驗收通過函文日起10天內提送細部設計書圖及預算書10份供甲方驗收。
(2)乙方應於接獲機關通知細部設計書圖驗收通過函文日起10日內提送工程發包書圖等招標文件1式5份及電子檔(含經費編製及PDF檔)送交甲方備查。
(3)以上期程於資料送審期間不計工期。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林先生,(03)9369115*106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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