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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76380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3/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A112001320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花蓮縣交通號誌增設及維護工程(含代養省道交通號誌)(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58277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祥和工程行13,998,716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EA112001320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花蓮縣交通號誌增設及維護工程(含代養省道交通號誌)(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謝琬琪
連絡人電話 : (03)8246672
傳真號碼 : (03)8246530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2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2/19) 前3版(113/2/6)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2月26日 9:00
開標日期 : 113年2月2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80000
E-MAIL : kiki1031@nt.hl.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及電器(氣)承裝業 (E601010)。
附加說明 :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評選、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 、 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 、 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評選簡報日期將於開標後專人通知,請盡早準備簡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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