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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75416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2/17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13-01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通學道暨交通設施改善計畫-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49177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3-01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通學道暨交通設施改善計畫-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陳俐君 連絡人電話 : (07)2412119#131 傳真號碼 : (07)272653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1月1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月30日 9:00 開標日期 : 113年1月3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768,389 元 E-MAIL : clj60120@gmail.com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2.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
3.工程顧問公司業(I101061)
4.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 附加說明 : |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開業證書 (影本)。
(2)建築師或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3)有效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繳納所得稅證明 (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另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
2.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證明文件:
(1)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影本) 。
(2)建築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3.工程顧問公司業(I101061),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影本) 。
(2)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4.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影本) 。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影本)。
(3)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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