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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75275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2/15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2190430853 採購名稱 : 113-114年度知本水資源回收中心委外代操作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98286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2190430853 採購名稱 : 113-114年度知本水資源回收中心委外代操作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城鄉環境工程科,承辦人:宋瑩瑾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89)360541 傳真號碼 : (089)360541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1月15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2/29)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月2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1月23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1,229,793 元 E-MAIL : e7005@taitung.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廢(污)水處理業」或得以從事廢(污)水處理業者。
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請提供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召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其累積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4,450,000元。(請於資格審查時獨立提出) | 附加說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2年12月29日起,至113年1月22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台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aitung.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 請參考說明 ),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履約地點]臺東縣臺東市
[履約期限]自113年02月0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更正公告:
因更正廠商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部份內容詳如說明,請已購標廠商持收據至現場領取紙本或重新上網下載檔案,特此公告周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建設處113年1月12日1130010593號簽辦理。
二、原廠商估價單內容:壹(發包工作費)-第一項(基本費用)—
7行政事務費預估數量為「2個月」
更正為:壹(發包工作費)-第一項(基本費用)-7行政事務費
預估數量為「20個月」
三、原單價分析表編號為:「壹.一.4」及項次「1」法定檢驗費
更正為:編號「壹.一.8」及項次為「8」法定檢驗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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