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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74037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1/23 採購單位 :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112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來義鄉路燈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790144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8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30112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來義鄉路燈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 :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 : 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曾靖茹 連絡人電話 : (08)7850251#132 傳真號碼 : (08)785074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3年1月1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月23日 11:00 開標日期 : 113年1月23日 11: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11,597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5000 E-MAIL : nita0291@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有效期限內之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者登記執照,並且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及其他條款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循政府採購法第22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第1項第9款、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暨第5條之1規定綜述略以:【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經公開客觀評審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辦理。】為提高採購效率,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經簽奉鈞長准予同意逕行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2.開標(議、比價):本工程採2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原住民廠商亦應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 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4. 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5.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6.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7個工作天內開工,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履約期限為限期完工,致113年12月15日竣工。
8.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213、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義林村來新路21號)。
9.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採購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限至113年12月15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准予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前述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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