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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74006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1/2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21219-5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386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5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21219-5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先生/高管處黃小姐(89699596#553)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7676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27) 前3版(112/11/23)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2月19日 13:40
開標日期 : 112年12月19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3,720,247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無論參與幾區投標皆只須繳納新臺幣100萬元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E-MAIL : AU1657@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或景觀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不延標> 1.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部分內容: (1)投標須知壹、三、期程要求之內容「……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3年12月31日或……」修正為「……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3年12月31日或……」。 (2)契約樣稿第7條(一)之內容「……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3年12月31日或……」修正為「……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3年12月31日或……」。 2.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3.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五、疑義之 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2年12月1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2年12月6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不延標>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1年11月23日奉准便簽辦理。 2.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部分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五、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2年12月1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2年12月4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2.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3.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4. 113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2,0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巡防管理隊 黃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53 傳真(02)8969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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