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K1120002945 採購名稱 : 113年度加強公務和諧連繫–玫瑰石版畫、豐田玉石版畫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侯欣儀 連絡人電話 : (03)8227171#233 傳真號碼 : (03)822695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1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14日 1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30,000 元 E-MAIL : hou8933@hl.gov.tw 廠商資格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具有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 附加說明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之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2階段開標或辦理第2次以上招標時不再此限。
二、開標方式:
1.本採購案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3.請廠商於公告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便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